物权法117条的与客运班线经营权的联系 近两年来,北京律师陈岳琴接触了大量客运班线经营权纠纷案。“几乎每天都有咨询电话从全国各地打来,还有车主代表专程到我办公室当面咨询。这些车主来自四面八方。陈岳琴律师介绍,客运班线经营权纠纷在最近一两年爆发,是因为挂靠经营合同临近10年期尾声历史上形成的“挂靠经营”方式带来的产权不清晰问题,为近年各地有关客运班线经营权属纠纷的频发埋下隐患。全国各地客运公司掀起了新一轮客运班车收车浪潮,让客运班线私人车主多感不公。由此带来的利益相关方的矛盾冲突在“清挂”中常常难以调和。陈岳琴曾经代理浙江永康、安徽合肥等地多起车主维权案。她强烈呼吁将“客运班线经营权入《物权法》调整”。十年挂靠陈岳琴介绍,从目前收集的情况看,全国各地百分之七八十的客运车辆都在挂靠经营。全国各地最近的一次挂靠协议大多都在2002 年签订。当时交通部出台了305号文件,规定“对于超类别经营的小企业或个体运输户的车辆,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采取收购或作价入股等方式,由具有经营资质等级的道路客运企业统一经营。根据国家标准,一辆客运班车的折旧年限为10年,所以挂靠经营合同也多签订10年。陈岳琴说,交通部这份文件的初衷本是要禁止挂靠经营,但。
成都市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有什么流程 根据我国的《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的规范。如果是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人却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要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其中成都市道路旅客运输。
因为现在客运经营困难,因为我们农村客运班线是县到镇和乡,车辆总数是39辆,因为他们的车超长和超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