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 民主、法制,通常被人们并举为二事。很多宣传性的口号、标语反映了这一点,诸如:“发扬民主,加强法制”,“法制是民主的保障”,“民主与法制相辅相成”,。
按照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念,到底是党大还是法大 理论上是法大,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笔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的。但是在一党执政的国家,党政之间的联系非常密切。在有些情况下党的权威代替了法律的威严。比如:批条子,下任务。
概括起来就2113是,民主是法制基础,法制是5261民主的保障。在我国,4102不建立人民当1653家作主的政权,就不可能存在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国家没有健全的民主体制和程序,法律就不会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如果民主缺少具有权威的法律作保障,民主也难以实现,就会出现权大于法、一切都是个人说了算等弊端。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法制的关系,一方面要实行\"民主法制化\",即社会主义民主的各个方面,都要运用法律加以确认和保障,使其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性。在实践中创建的民主新内容与新形式,只有用法律确认与固定下来,民主才能不断丰富和发展。另一方面要实?quot;法制的民主化\",即法律以及相关的立法、司法、执法等方面的制度,都要体现民主的精神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