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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长越级指挥师长以下军官可以吗? 下级接到越级下达命令后

2021-04-23知识4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主要内容 公安部部长 贾春旺二e68a84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337386633○年六月一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宣誓第三章 内部关系第四章 警容风纪第五章 日常制度第六章 接待群众第七章 值班备勤第八章 突发事件的处置第九章 装备管理第十章 办公秩序与内务设置第十一章 安全防卫与卫生第十二章 警徽、警歌第十三章 阅警第十四章 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内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本条令。第二条 公安机关内务建设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建立规范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培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以下简称公安民警)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保证公安机关圆满完成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的任务。第三条 公安机关内务建设,贯彻从严治警、依法治警方针,按照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特点,坚持高效务实、加强监督、着眼基层的原则,培养公正廉明、英勇善战、无私无畏、雷厉风行的优良警风。第二章宣誓第四条 宣誓,是公安民警对自己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承诺和保证。新录用的公安民警必须进行宣誓。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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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长越级指挥师长以下军官可以吗? 在隶属情况下,通常情况下是军长指挥师长,就如同团长指挥营长一样,只是通常是下达首长决心,比如XX时候占领XX地方,而如何占领,牺牲多大他就不管了,那就是师长的事了.但是有时情况紧急,会有军长直接下达命令到某团,某营,但是下达命令同时会告之它的师长,某团(营)长必须坚决执行军长下达的命令,执行的同时要报告上级师长,来不及报告要在情况允许时及时报告.不隶属的情况,内务条令已经做了说明:第四十七条 首长有权对部属下达命令。命令通常按级下达,情况紧急时,也可越级下达。越级下达命令时,下达命令的首长,应将所下达的命令通知受令者的直接首长。命令下达后,应及时检查部属的执行情况;如果情况发生变化,要及时下达补充命令或新的命令。第四十八条 部属对命令必须坚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告首长。如果认为命令有不符合实际情况之处,可提出建议,但在首长未改变前,仍须坚决执行。执行中如果情况发生急剧变化,原命令确实无法继续执行而又来不及或无法请示报告时,应根据首长总的意图,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主动地机断行事,坚决完成任务,事后迅速向首长报告。部属接到越级下达的命令,必须坚决执行。在执行的同时,应向直接首长报告;因故不能报告,。

#下级接到越级下达命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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