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中所指的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其重大变化的标准是什么?什么样的变化可以判断为重大变化? 根据环评法第二十四条所说的重大改变重新报批通常指:建设项目的地点生产工艺规模环境保护措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原环评文件已经不能说明和预测建设项目发生变化后的污染物排放、环境影响程度、影响方式、影响后果,失去了文件的技术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必须要根据变化后的项目实际情况重新进行工程分析和预测,提出更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以适应变化后的项目环评的需要。
同一个公司,第一次环评后建设项目还在安装期间做了第二次技改环评,可以合并验收吗?有验收依据吗? 这个问2113题需要分情况做处理:5261首先,科普一个专业名词“重大变动”,当建设项目的地4102点、1653生产工艺、规模、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环评行业就叫重大变动。重大变动的界定: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已经发布了九个行业重大变动标准,其他的行业也在陆续发布中。1、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必须按照环评制度(环评法第二十四条)要求重新报审《环评(变动)》报告。意思就是项目停止建设,重新做环评,待环评重新取得批复后再行按新的环评要求进行建设。2、未达到重大变动的项目,可以采用“以验代评”的形式,将变动的部分内容及其环境影响列入环保验收报告中。这种情形可不用再做环评,直接“合并验收”。但是建设单位应及时将变动情况报相关环保部门备案。结尾:一般把扩大产能超过30%的项目列为重大变动项目。具体的界定建议咨询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项目的可行性报告通过了发改委的批复之后,就可以直接建设了吗?如果可以,大概开工时间有没有期限? (一)关于项目前期工作2113阶段的基本建设5261程序管理1.项目4102立项批复: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建1653议书,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初步分析,并附相关文件资料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立项批复。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按权限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做出立项批复。需要注意的是: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项目审批部门可以简化项目立项批复程序,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合并审批。2.项目可研批复: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应委托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相关文件资料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可研批复。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按权限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做出可研批复。经批准的可研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3.项目初设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依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并附相关文件资料向各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初设批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权限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做出初设批复。需要注意的是:项目初设审查包括初步设计概算审查,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在初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