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的查验是什么,要符合什么要求? 进出口货物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申报并审核报关单证的基础上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校对检查。查验的目的是核对实际进出口货物与报关单证所报内容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确定货物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进出口货物,除海关总署特准免验的之外,都应接受海关查验。海关查验货物,一般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监管场所进行,如有理由要求海关在监管场之外查验,应事先报经海关同意。海关在查验时有以下要求:1、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按海关的要求负责办理货物的搬移、拆装箱和重封货物的包装等工作。2、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提取货样,货物管理人员应当到场作为见证人。3、申请人应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有关费用,同时按海关规定交纳规费。另外,我国海关法规定,海关在查验进出境货物品时,损坏被查验的货物,应当赔偿实际损失。此时,由海关关员如实填写《查验货物、物品损坏报告书》并签字,一式两份,查验关员和当事人各留一份。双方共同商定货物的受损程度或修理费用,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基数,确定赔偿金额。赔款一律用人民币支付。海关货物放行的前提条件根据我国海关法的规定。
集装箱鉴定有哪些项目和要求? 集装箱鉴定是凭对外贸易、运输、保险以及其他有关方面的申请办理,主要的工作项目有以下各种:(1)集装箱货物的监视装箱,亦称装箱鉴定。根据拟装出口货物,鉴定集装箱外部内部状况,选定适宜装载的集装箱;审核拟装货物尺码体积和重量,制订装箱计划和防护措施;鉴定集装箱的有关项目包括清洁、结构条件及冷藏集装箱的温度等,指导和监视装货;鉴定所装货物的数量、包装、标志并对集装箱签封等。出具鉴定证书,供作货物交接、通关计税的有效凭证。(2)集装箱货物的监视拆箱,亦称拆箱鉴定。对进口集装箱货物,查核集装箱箱号、封识号及外观情况,鉴定签封是否完好,封识号码与有关单证是否相符;检查卸货前箱内货物与积载情况,监视卸货;鉴定所卸货物的数量、包装、标志,确定货损、货差,查明致损原因,出具鉴定证书,供作货物交接、处理索赔的依据。(3)集装箱承租鉴定。根据租用人的申请,检查拟租集装箱的外观情况、规格和技术性能,发现集装箱残损或性能有问题时,要确定其能否使用。按实出具承租鉴定证书,供作双方交接和处理争议的凭证。(4)集装箱退租鉴定。根据退租人或其他方面的申请,按照承租鉴定的情况或申请人的要求,鉴定退租箱的类别、号码、外表、规格及有关。
集装箱验箱标准? 2113集装箱检验方法1.箱体外表检疫查验(1)以目视方5261法核4102查集装1653箱箱号,查看集装箱箱体是否完整;(2)检查集装箱箱体是否有免疫牌;(3)检查集装箱外表是否带有土壤、非洲大蜗牛等。携带土壤的,清除土壤并进行卫生除害处理;2.箱内检疫查验(1)检查箱内有无啮齿动物、病媒昆虫或其粪便、足迹、咬痕、巢穴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等,若有要采样。(2)检查箱内有无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土壤、动物尸体、动植物残留物等,若有要采样并进行卫生除害处理;(3)检查箱内有无被病原微生物或理化因子污染可能的,如发现,采样送实验室检验,并作消毒处理。针对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即易发生安全卫生质量问题)这一货物特性,对装运该类货物的船舱和集装箱等运载工具规定实施强制性检验是非常必要的,而且也是法律法规规定的,检验检疫机关及工作人员、进出口贸易的当事人都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八条规定“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的船舱和集装箱,承运人或者装箱单位必须在装货前申请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装运”,实施条例中第三十条规定“对装运出口的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船舱、飞机、车辆等运载工具,承运人、装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