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3日,我与广西智联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合同,是关于合作开发能源林的20年的合同,3.2万/10亩,到次年开始有收益,合同上公司承诺办理林权证。(可是到目前没有去办理,公司可能已倒闭) 我在2008年4月23日交了1万元到公司财务,拿到了财务开的收据,签了合同,但因为资金未到位,没能交完余下的2.2万,合同也没让我带走,当时公司要求我写了资金10天内到位的保证。也没有提不到位的处理。后来,我没钱交了,公司到目前都没有催促我交余款或什么的.我从2008年7月份 时候一直找公司的负责人协商,要求终止合同,退回款项,可是他们不同意,也没有方法解决。2009年3月份,我想到该公司再次协商,可是公司已经移名,而且,很多与公司合作的客户也去找他们解除合同。问题:1、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解除合同关系。2、我能要回1万元吗?3、除了诉讼还有什么法律依据可寻,要求对方退钱? 1、可以要求解除合同;2,解除合同之后可以要求退回1万元;3,除了打官司要钱外,可能只能协商了,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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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看待大学那些新兴专业? 题主你好,新兴专业很多都是因为社会和科技的发展而生的,就拿当下来说,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突破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