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方针的基础和核心是什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其基础是: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安全第一”,什么时候安全才应该第一?“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安全就应该是第一”生产要服从安全。优先考虑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生产的其他目标。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强调的是人身安全,而不提倡为抢救公共财产而献身。这就是“安全第一”的含义。是在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同时维护社会安定,是促进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所谓“预防为主”,就是对安全生产的管理,不是在发生事故后去组织抢救,进行事故的查处,而是按系统化、科学化的管理思想,按照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千方百计预防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基础,要做到“第一”,首先要搞好预防措施,预防工作做好了,就可以保证生产安全。虽然事故还不能完全杜绝,但只要思想重视,预防措施得当,事故是可以大大减少的。其核心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如何理解电厂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说明要把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人的生命是无价的,是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预防为主,安全是个相对的概念,危险无处不在,隐患险于明火,防范。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含义 “安全2113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5261全放在首位,不能4102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1653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扩展资料:安全生产法出台的目的及意义:《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格局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管理、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一是明确国务院以及地方人民政府、政府各工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和职能,具体体现在第一章《总则》第8、9、10、11、13、14、15条和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以及其他相关条款之中。为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公开、公正执法提供了依据。二是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