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发现一个人被杀了,身份可疑的有5个人,分别是ABCDE,警察分别询问这5个人, A,不是我杀的,当时我正 是A,因为A说和B在看电影,而B说中途A出去了半个小时,而且D也看见A从电影院里出来了
ABCDE五个人传播了F的个人隐私,F弄死了A然后自杀了,BCDE要负多大刑事责任,会怎么判??? bcde若只是单纯的传播f的隐私(法律上的隐私属于事实的范围,所以不考虑造谣的情况),bcde不用因f杀死a的行为、f自杀的行为负责。a的死亡的直接因果关系是f的故意杀人,所以a的死亡应该是由f承担刑事责任。f的死亡的直接因果关系是f杀死a这件事,且f属于自杀,没有人应该为f的死亡承担任何的责任。而a的死亡,由于f的自杀了,不再追究f的刑事责任,那么就余下f对a死亡的民事赔偿了,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应先用f的遗产进行偿还或由法律规定的义务偿还人进行偿还,但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一说,但有父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对于bcde的行为,由于说的是事实,不够成犯罪,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无论是a被杀还是f自杀,都不是他们四人可以预见的,是f的个人判断结果,所以a被杀和f自杀都不应该由他们四人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但是对于他们四人传播f隐私的行为,由于已经影响到f的日常生活(额,这里我默认当作影响到,因为都去杀人了),他们四人应就传播隐私的行为承担赔偿f的民事责任且要公开道歉。另补充一点,自a死亡以后,f及其妻子的财产发生转移的,该行为无效,严重的构成犯罪
abcde五人被困在一个屋子里。 屋子里没有食物,只有一条狗。 第一天 a死了,死因被割喉而死.. 凶器有三个,b有一把刀,c有一把刀,杀死c的人有一个锤子。杀人方式有三种,第一割喉,第二乱刀划死,第三被锤死。惊讶的有两个人,d跟c。突破口是D,D是被人捆绑着杀死在客厅的,所以他肯定不是凶手,他被杀的时候也没有反杀的可能。D不是凶手,ab死后他肯定知道凶手是CE中的一个,他看到ce中任何一个出来杀他都不会惊讶,但他死前异常惊讶说明他看到了b,b是在装死。b会杀狗,说明他对身体结构很了解,他并没有致命伤只是失血过多,说明他是用刀割了几下之后倒上狗血伪装自己失血过多。B装死的动机是什么,有两种可能,第一他就是凶手,为了掩人耳目,装死使别人不怀疑自己好更方便杀人。第二,他知道凶手是其他另外一个人,先提前装死逃避被凶手杀。具体原因不明。然后是C,C是被锤死的,说明杀死C的人不是凶手,他死前手里紧握一把水果刀,说明他当时注意力很集中,很难被人偷袭。杀死他的人只有两种可能,B或者E,第一种可能,c半夜出来探查谁是凶手,他拿刀是为了自卫,却没有看到人,隐藏在暗处的e出来偷袭一下锤死了c,然后b出来,将e一刀割喉致命。这种情况下e是凶手,b是第二种装死的情况。但这种情况有好几个漏洞,e到底杀没杀死d,如果杀死了d肯定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