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甲方签署合同,政府采购中心会怎么处理 华律网根据你的法律疑问精选多位律师优质答案。
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中标公告且发中标通知书,评标是财政部门无人,可以作废吗 政府采购的开标、评标活动,财政部门不一定到场监督,所以不应该以财政部门未到场。
政府采购发布中标公告的时候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吗?????急急急急急 政府采购发布2113中标公告后会向中标人5261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根据《4102政府采购货物1653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邀请招标采购人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还应当将所有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扩展资料:《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 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