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的增值税还需要计提附加税吗 增值税附加税月末根据当月应交增值税计提知月底算出来了应交增值税的税额,然后计提做一张凭证,不用附件借:主道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城建税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次月收到银行代扣的税单时做附件是银行拿版回来的税单。借:应交税金-城建税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中华一郎说的新会计权制度叫“应交税费”了,看你企业的具体情况了。
小规模三万以下增值税减免了,那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还用计提缴纳吗? 小规模三万以下增值税2113减免了,那城建税教育5261费附加等也是不计4102提的,不用缴纳。因为城1653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的计税基础是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消费税额,既然没有了计税基础,那么自然不需要缴纳。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57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以下减免附加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二要注意确认条件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