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市想购买一个上海市的典当行,有协会或者官方的组织吗? 各地都有典当协会,但是公开买卖典当行是非法的,只能搞股权转让,每次受让股权最好不要超过50%
上海典当行办理条件是?可设分公司吗? 关于开展2014年度新增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转自: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网站根据《商务部关于做好2014年度典当行设立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14]850号)有关精神,现就本市新增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商务部文件精神,2014年度上海市新增典当行申报总量不得超过现有典当行总数(不含分支机构)的8%(具体额度以商务部确认后为准)。二、根据商务部要求,申报企业的财务审计必须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进行。注册资金必须存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验资专户。三、鼓励本市典当企业连锁化、规范化经营,新开设的分支机构将占用本次额度。新设立网点应符合本市典当行业发展规划,鼓励投资者到郊区新城等网点空白区新设典当企业。现有典当行及分支机构一公里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设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四、本市暂不受理其他省市典当行在沪开设分支机构的申请。待商务部另行制定有关跨省市异地监管办法后,再按规定开展受理。五、申办典当行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00万元。六、设立典当行申请的审批,按受理时间的先后排序进行。至受理截止日,或受理数量达到商务部下达额度的110%时,截止受理。七、新增。
如何申请典当行资质 一、申请程序:1、确定总量。商务部依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各地相应经济指标等确定调控总量和材料上报时间。2、接收材料。申请人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要求,向拟设典当行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3、商务部审查。商务部组织成立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4、办理批件。根据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会议纪要,对于符合要求的设立申请,商务部向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下发批复,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批复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不予核准的,通知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并说明理由。5、企业持商务部批准文件和《典当经营许可证》,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初审后,向市(地)级公安机关申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1333337613161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持上述批件及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二、成立条件: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2、有符合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典当行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