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六脏罪具体是指什么罪名?“六脏”是哪六脏? 六脏罪是六种非法获取公私财物的犯罪的总称。六脏指的是:1、受财枉法,指官吏收受财物导致枉法裁判的行为。2、受财不枉法,指官吏收受财物,但未枉法裁判的行为。3、受所监临财物,指官吏利用职权非法收受所辖范围内百姓或下属财物的行为。4、强盗,指以暴力非法获取公私财物的行为。5、窃盗,指以秘密手段非法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6、坐赃,指官吏或常人非因职权之便因事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六赃”分两大类,一大类是职务犯罪,如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另一大类是侵害财产所有权的犯罪,如强盗、怯盗、坐赃。扩展资料古代刑罚,作为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他的发展与变化,实质上也是整个中国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浓缩。刑罚体系的发展与变化的原因是多层次的,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特点,同时代不同的当权者亦有不同的举措。刑罚有新的发展变化,其特点是刑罚更加残酷化,并大量复活了肉刑。参考资料来源:-六脏
唐开元年间,某县令收受在押人亲属绢二十匹,为该在押人开脱罪责。依照唐律规定,该县令的 参考答案:B解析:唐代将与不法所得相关的犯罪规定为“六赃”,分别是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财物、贼盗、窃盗、坐赃。其中前三种为各级官吏作为主体的特殊主体。
唐律中官吏为了私利而犯法称作甚么罪? 唐律疏议》规定:“在律,正赃唯有六色:强盗、窃盗、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及坐赃。自外诸条,皆约此六赃为罪。除强盗、窃盗外,其余四赃均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贪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