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会计准则的坏账准备提取比例是多少? 税法规定,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出于谨慎性原则的考虑,《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
会计准则中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是怎么确定的? 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是公司的会计估计,准则不会规定你必须按多少的比例计提,根据公司应收款的性质,历史回款情况,按照账龄组合等等确定的
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 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扣除的坏账损失金额:核销的坏账—收回以前年度核销的坏账+(年末应收款项余额—年初应收款项余额)×5‰拓展资料:坏帐准备(allowance for bad debts/provision for bad debts/bad debit reserve)帐户是应收帐款帐户的备抵帐户,其贷方登记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坏帐准备金,以及重新收回的以前年度发生的坏帐损失;借方登记已确认坏帐损失的冲销数;余额在贷方,表示已提取但尚未冲销的坏帐准备金。基本特征:商业信用的高度发展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商业信用的发展在为企业带来销售收入的增加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导致坏账的发生。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是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计提方法: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坏账损失的核算应采用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可以按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赊销金额百分比法等计提坏账准备,也可以按客户分别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