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是代理行为的一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保险代理行为的主体是 您好,保险代理行为的主体是保险代理人。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一百zd一十七条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保险代理机构包括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兼营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内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八)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容牟取不正当利益;(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十)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自己代理行为与双方代理行为的区别?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2020.10.26·47038人看过 导读:1、定义不同:自己代理订立合同: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40064365 60 接听时间:周一到周六 8:00~22:00
行纪行为和代理行为有什么区别? 实际交费年限是你与单位交养老保险金的年数,视为交费年限是你自己没有交养老保险金,是单位替你交了全部费用,两者同时有效,退休时两者加在一起计算交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