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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所占股份不到三分之二多数时拥有公司控制权? 拥有公司控制权三种方式

2020-07-18知识3

是否持股最多,就能拥有公司的实际经营控制权?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也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你一手带大的公司,最后却把…创始人如何才能把握公司控制权? 股权控制,协议控制、董事会控制、AB股控制一、股权控制1、100%持股:那是你一个人说了算;2、67%持股:绝对控股,也是你说了算;3、51%持股:基本也是你说了算;4、34%持股:如果股权比较分散,你有一票否定权,上市公司会比较看重这条线;5、持股30%:上市公司要发起要约收购的;6、持股20%: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主要用于上市公司)7、持股10%:临时会议权,可提出质询/调查/起诉/清算/解散公司8、持股5%: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主要是上市公司举牌线)9、持股3%:临时提案权10、持股1%:代位诉讼权1%,亦称派生诉讼权,可以间接的调查和起诉权(提起监事会或董事会调查)很多情况下,大股东不得不出让过多股份,股份被稀释了低于51%,甚至30%了,怎么办?有限合伙企业能解决这个问题,哪怕你只有1%的股权,也能掌控公司:二、协议控制1、一致行动人协议:创始人和后进股东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你投什么票,他们也投什么票,从而保证了你的控制权;2、委托投票权协议:创始人和后进股东签订本协议,他们把投票权都委托给你,他们连会都不用开了,从而保证了你的控制权。三、董事 会控制董事会是公司实际的运营和管理机构,控制董事会也就控制了公司的日常经营,获取企业控制权方法分别有哪些? 1、核心创始人持有的公司股权达到或超过50%这样就直接拥有了股东会上过半数的表决权,基本保证创始人可以保持对股权的绝对优势。2、归集表决权让其他的小股东签署受权寄托书,将在公司所持有的表决权授予给股东。创始股东跟其他小股东一起签署一个协议,约定某些股东就特定事项采取一致行动,当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创始股东的意志进行表决。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把小股东的表决权归集到创始人手上,增加创始人手中表决权的数量。创始人股东要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GP),其他股东为有限合伙人(LP)。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是由GP来控制的,LP是不能参与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的,因此创始股东就控制了这个有限合伙企业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表决权。借助这种方式,创始团队小股东的股权都可以集中在创始人手上,这样加在一起,虽然创始人自身的股权低于 50%,但其表决权是可以高于50%的,就能继续保证创办人在公司股东会层面的控制权。3、双重股权结构,将股权和投票权分离没有一个创始人愿意看见自己辛苦建立的公司,因为初期的股权结构设置不合理,而最终拱手让人。那么有没有办法避免这一点呢?双重股权结构或许是一条可行的方式。如何在所占股份不到三分之二多数时拥有公司控制权? 所占股份超过50%,但是达不到三分之二,如果订立章程可以使得表决时拥有三分之二多数才可以达到的效果。如何在所占股份不到三分之二多数时拥有公司控制权? 1:1、《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创始人如何才能把握公司控制权? 谢谢邀请,个人大致觉得有以下几种方法:控股保持公司控制权的最粗暴的方法是控股。众所周知,创始人拥有50%以上的股份,则意外着拥有绝对控制权。(实际操作的时候,持有公司67%以上的股权才是真正意义的绝对控制权,公司规定的特别决议事项是需要三分之二股份表决权才能通过)除了绝对控股以外,公司若有相对较多,创始人拥有相对多数的股份,比如创始人拥有30%,而其他股东持股比例都在10%以下,这时候创始人实际上仍然是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一致行动人协议随着公司融资轮次的增加,创始人持有的股份也就会不断被稀释,难免会有大权旁落的风险。若是股东结构还有一些是管理团队的直接持股,可以同这些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保证这部分股份的表决权不会旁落。还有个类似的做法可以通过设立有限合伙形式的持股平台容纳管理团队持股和股权激励持股,这个有限合伙由于是创始人作为GP,其表决权仍然是控制在创始人手中的。投票权委托最典型的案例是京东上市前的股权结构,刘强东持股比例为15.8%,但是却拥有80%的投票权,虽然东哥只是第二大股东(当时的第一大股东是腾讯,通过旗下黄河投资持有18.1%,拥有投票权4.4%),但仍然保持强有力的控制权。这种A/B股的结构,在很如何取得一家公司的控制权??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伯利和米恩斯认为,控制权是通过行使法定权力或施加影响,对大部分董事有实际的选择权;德姆塞茨认为,企业控制权“是一组排他性使用和处置企业稀缺资源(包括财务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权利束”。我国学者周其仁认为,企业控制权就是排他性利用企业资产,特别是利用企业资产从事投资和市场营运的决策权。而阿尔钦和德姆塞茨则罗列了监控者(即剩余索取者或所有者)的剩余权力:他可以独立于其他所有者的合同,而与他们进行合同再谈判。自从格罗斯曼、奥利弗·哈特和约翰·莫尔等人提出不完全合同理论后(以下简称为GHM理论),对企业控制权研究的重心开始转向剩余控制权。格罗斯曼和哈特最早明确提出剩余控制权的概念,并用剩余控制权来定义企业所有权即产权。哈特认为“剩余控制权是资产所有者可以按任何不与先前合同、习惯或法律相违背的方式决定资产所有者的权利”。我国学者杨瑞龙、周业安等将剩余控制权理解为企业的重要决策权。企业控制权的来源 1、物质资本 完全合同理论框架下的标准委托代理理论先假设控制权来源于所有权:委托人提出一个合同安排,由代理人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即便代理人有信息优势和机会主义倾向,委托人总可以通过如何实现公司的控制权 提要:由于法律的局限性,我国目前还不能实现双层股权结构,不过,在一定程度上,我国《公司法》亦有法律空间,能通过相关制度设计达到与双层股权结构类似的功能,具体做法有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利用投票权代理安排、控制董事会、设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文/张颖 丁为立 由于美国有完善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例如集团诉讼、允许敌意收购等),因此可以允许像Facebook这样的股权设计;而在我国,股份种类仍然仅限于理论上讨论,法律上不被认可且实践无法操作。不过,凡事并非绝对,我国《公司法》亦留下了一定的法律操作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与Facebook中的股份设计相类似的功能。各国的法律决定各自的股份类别 股份是构成股份公司资本的最小的均等的计量单位。认股人认购股份并缴纳金额后即成为股份公司的股东,所认购股份成为表示股东权利义务的计量单位,股东一般通过所持股份的多少来体现对股份公司的控制力。股份根据其权利性质不同,在公司法理论上可以分为普通股(common shares)和优先股(preferred shares)。普通股即通常发行的无特别权利的股份,持有普通股的股东一般享有分配盈余及剩余财产的权利、和对公司重大事务的表决权。优先股是一种相对于什么是控制,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主要有哪几种情况 1、控制,是指掌握住,不使其任意活动或越出范围。管理中所说的控制一般指后者。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的控制主要通过董事会,对企业的大的发展方向、经营目标等方面创始人如何才能把握公司控制权? 股权控制 1、100%持股:那是你一个人说了算;2、67%持股:绝对控股,也是你说了算;3、51%持股:基本也是你说了算;4、34%持股:如果股权比较分散,你有一票否定权,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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