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报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
未收到国家财政拨付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是否缴纳增值税 共1 无需缴纳,即使收到了,也是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1 月8 日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黄石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补贴,有人知道不? (一)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系统、太阳能供热制冷系统、太阳能与地源热泵结合系统,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测验收,根据采用的可再生能源技术类型和能效测评机构检测报告给予补助。(二)补助标准:太阳热水系统20元/平方米,地源热泵系统55元/平方米,太阳能采暖空调系统50元/平方米,太阳能与地源热泵结合系统70元/平方米。(三)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补助资金50%给项目单位、50%给能源服务管理单位。(四)支持制定和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和产品标准、检测方法,可从专项资金中给予补贴。(五)支持评估体系建设、能源利用监测(监察)单位能力建设和基础建设。对有资质的能源利用监测机构开展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测和绩效评估所发生的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请查看《黄石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文件,具体可以到绿色建筑与生态城研究中心网站查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