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 梧州市国土资源局设万秀、蝶山、长洲、外向型工业园区等4个分局,为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增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牌子。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的机构编制和人、财、物均由市国土资源局管理。受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城区分局主要职责:(1)协助做好本辖区地政、矿政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对辖区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日常管理;(3)协助农用地转用和征地管理工作;(4)协助辖区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和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的行为依法进行制止等工作,协助市国土资源局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5)负责辖区国土资源纠纷的调查和处理工作;(6)负责辖区国土资源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监督和实施工作;(7)负责辖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日常管理工作;(8)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的保护,加强对非法采矿、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监控打击、取缔和调查处理工作;(9)负责辖区内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排查、监测、监控各种地质灾害,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和各种预案,建立群防群测网络,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等制度。(10)负责完成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市辖区各镇(城东镇、旺甫镇、龙湖镇、夏郢镇、长洲镇、倒水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为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
土地被强行征收 您应向上级国土资源局举报,举报可以采用书面或者口头(电话)的形式。br/>;接到举报后,国土资源局将对土地违法案件进行调查。经调查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事实,需。
梧州市国土资源局的下属单位及职责 一、主要职责:负责市辖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土地征用、收购、储备、开发、管理、出让、转让、交易工作。二、单位性质行政级别:相当副处级全额事业单位。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设6个职能科(室)。(一)办公室 1、组织协调单位日常工作、编制土地储备交易工作计划。2、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档案、信访、保密、保卫、接待等工作。3、承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管理事项。4、负责编制职工培训规划,组织职工培训。5、负责本单位职称管理。(二)土地收购储备科 1、贯彻国家、自治区、梧州市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具体组织实施梧州市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土地收回收购、储备、拆迁等具体实施工作。2、完成与土地被收回权属人(含补拆迁人)的洽淡,合同起草、签订工作。3、配合财务科做好储备土地的融资工作。4、编制年度储备计划。5、编制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计划。6、办理储备土地注销登记和申请土地登记发证手续。7、建立储备土地库、台账。(三)土地开发科 1、做好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工作。2、负责前期工程建设、施工的日常管理工作。3、联系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