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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的第一章 总则

2020-07-18知识21

辽宁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 改进城市管理需要相对集中行使哪些具体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 一般性行政处罚如违章占道等是根据受罚人的情节进行的,还是以教育为主,行政强制权是有指有特殊情况才要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的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执法部门根据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的批准,履行下列基本职责:(一)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二)依照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规划管理规定的部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三)依照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四)依照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市政公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五)依照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部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六)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七)依照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侵占城市人行道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八)省人民政府确定的由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其他行政处罚权。第七条执法部门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具体职责范围,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和调整,市、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执法部门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具体职责范围,因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或者修改确需调整的,按照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作用有哪些?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指将若干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的行政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考题 华律网根据你的法律疑问精选多位律师优质答案。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合法吗 城市管理目前我国没有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各地的立法都是基于城市的自主立法权。1994年3月,全国人大授予厦门特区地方立法权。是我国的六个经济特区之一,是实行计划单列,享有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的城市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所以,厦门对城市管理的立法和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是合法的。事业单位性质的城管局可以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吗,可以行使行政强制措施吗 针对单位的行政强制措施?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合法吗 《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厦门经济特区有权制定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规定。什么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指依法将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原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已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的一种行政执法制度。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的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和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指依照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由市、县(市、区,下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集中行使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第三条市、县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由本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家和本省的规定提出申请,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执法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设立的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专门机关,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执法部门成立后,原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执法机构和人员编制应当相应调整、精简。第四条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正、公开原则,坚持执法与教育、疏导、服务相结合,注重社会效果。第五条省、市、县人民政府领导和协调城市管理相对集中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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