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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管理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同一个公司,第一次环评后建设项目还在安装期间做了第二次技改环评,可以合并验收吗?有验收依据吗?

2021-04-10知识10

同一个公司,第一次环评后建设项目还在安装期间做了第二次技改环评,可以合并验收吗?有验收依据吗? 这个问2113题需要分情况做处理:5261首先,科普一个专业名词“重大变动”,当建设项目的地4102点、1653生产工艺、规模、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环评行业就叫重大变动。重大变动的界定: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已经发布了九个行业重大变动标准,其他的行业也在陆续发布中。1、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必须按照环评制度(环评法第二十四条)要求重新报审《环评(变动)》报告。意思就是项目停止建设,重新做环评,待环评重新取得批复后再行按新的环评要求进行建设。2、未达到重大变动的项目,可以采用“以验代评”的形式,将变动的部分内容及其环境影响列入环保验收报告中。这种情形可不用再做环评,直接“合并验收”。但是建设单位应及时将变动情况报相关环保部门备案。结尾:一般把扩大产能超过30%的项目列为重大变动项目。具体的界定建议咨询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如何认定《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重大变动”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已经发布了九个行业重大。

建设项目变更需要办理环评变更手续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建设项目的e68a84e8a2ad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43134356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二、关于重大变更情形的认定,目前环保部仅对公路、铁路等个别行业出台了规定。三、如无法准确判断,建议还是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请示。四、发生重大变更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条规定: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

#环评管理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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