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思路 总体思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必须坚持什么?发挥什么?抓住什么 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思路 1坚持以人为本2坚持科学发展3坚持改革开放4坚持民主法治5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6坚持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2006年10月11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