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材料科目核算范围是什么内容呢? 周转材料科目核算小企业库存的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小企业(建筑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 架等。各种包装材料,如纸、绳、。
会计里面的周转材料科目是什么呢? 周转材料科目应按照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周转材料具有以下特征:(一)周转材料与低值易耗品相类似周转材料与低值易耗品一样,在施工过程中起着劳动手段的作用,能多次使用而逐渐转移其价值。这些都与低值易耗品相类似。(二)具有材料的通用性周转材料一般都要安装后才能发挥其使用价值,未安装时形同材料,为避免混淆,一般应设专库保管。此外,周转材料种类繁多,用量较大,价值较低,使用期短,收发频繁,易于损耗,经常需要补充和更换,因此将其列入流动资产进行管理。基于周转材料的上述特征,在周转材料的管理与核算上,同用低值易耗品一样,应采用固定资产和材料的管理与核算相结合方法进行。扩展资料周转材料按其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用途不同,一般可分为下四类:(一)模板模板是指浇灌混凝土用的木模、钢模等,包括配合模板使用的支撑材料、滑膜材料和扣件等在内。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固定钢模和现场使用固定大模板则不包括在内。(二)挡板挡板是指土方工程用的挡板等,包括用于挡板的支撑材料。(三)架料架料是指搭脚手架用的竹竿、木杆、竹木跳板、钢管及其扣件等。(四)其他其他是指除以上各类之外,作为流动资产管理的其他。
为什么企业会计准则周转材料不属于存货 新会bai计准则“周转材料”du包括“包装物”zhi和“低值易耗品dao”。而“包装物”和“低回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答独设置。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等[1]。一般情况下,企业的存货包括下列三种类型的有形资产:⑴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存储以备出售的存货。这是指企业在正常的过程中处于待销状态的各种物品,如工业企业的库存产成品及商品流通企业的库存商品。⑵为了最终出售正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存货。这是指为了最终出售但目前处于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各种物品,如工业企业的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以及委托加工物资等。⑶为了生产供销售的商品或提供服务以备消耗的存货。这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耗用而储备的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