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8个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市人力资源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原市人才交流服务开发中心更名为市人力资源交流开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为全市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的流动人员提供劳动人事事务代理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咨询服务;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为用人单位选人和求职人员择业提供服务;为求职人员和人事代理单位提供形式多样的培训;办理市直及中央、省驻宜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调配;开展人才测评与推荐工作,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科学的测评依据;承办、代办出国留学,国际劳务输出手续;承办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工作;对各县(市、区)人力资源交流开发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指导管理、劳务派遣,承办挂编保职和市属改制企业职工档案管理等项工作。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职责:负责受理市属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组织仲裁庭,调解裁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对县级仲裁机构开展业务指导。三、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全市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和全市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承担市直单位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的任职培训;承担全市军队转业干部上岗前培训;承担全市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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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20个职能科室。1、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公共关系、机要交换、信息与宣传、建议提案办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2、信访法规科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承担相关法规规章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政策咨询;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工作。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贯彻落实国家、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核准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负责“三支一扶”的招募及管理工作;承办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指导所辖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4、军官转业安置科(挂军队转业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