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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律疏议》的刑法适用原则中的比附是是什么 唐律疏议监临官司部下

2021-04-10知识3

《唐律疏议》的内容 《唐律疏议》原名律疏;又名唐律、唐律疏义、故唐律疏义,是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亦为中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三十卷。唐朝法律制度。

《唐律疏议?断狱》“官司出入人罪”条:“诸官司人人罪者,若人全罪,以全罪论。从轻入重 参考答案:(1)“入罪”是轻罪重判,或者无罪判为有罪;(2分)“出罪”是重罪轻判,或者有罪判为无罪。(2分)(2)司法官断罪有出入者,属故意的,以故意出入人罪论处,。

唐律疏议 和唐律指的是不是同一个意思 《唐律疏议》30卷,唐代长孙无忌等奉皇帝之命编撰。它是我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一部法典。《唐律疏议》实际上由两部分组成,即唐律的律文部分及长孙无忌等人对律文的疏释部分。因为文中疏释部分以\"议曰\"二字开头,所以被人们称为《唐律疏议》,或者《唐律疏义》。可以说是一个意思,不过唐律疏议中包含了疏释部分。《唐律》只包含律文部分。

#唐律疏议监临官司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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