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不等于区域中各个建设项目的环评之和 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概念不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在一定区域内,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区域发展规划为依据,从整体出发,综合考虑区域内拟开展的各种社会经济活动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据此制定和选择维护区域良性循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最佳行动规划或方案,同时也为区域开发规划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的过程。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是从区域环境污物总量控制着手,对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控制。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中心任务之一,就是为了达到预定的环境目标,通过一定的方式,计算或核定区域内主要污染物的环境最大允许负荷(近似于环境容量),并以此对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合理规划和分配,最终确定区域内各污染源允许的污染物排放量。区域内的所有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有可能超过区域环境影响的总量控制指标,这就要进行治理;另外区域内的所有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小于区域环境影响的总量控制指标,但是基于健康考虑,不再批准建设新的建设项目。再者,即使区域内继续批复建设项目,区域的环境容量还有余量。总而言之,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特点有:(1)战略性原则(2)整体性原则(3)综合性原则(4)公众参与原则(5)实用性原则。
清远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新审批办理有什么政策 来源:广东省网上 办事 大厅(http://www.gdbs.gov.cn/)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 华律网 律师。。
为什么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国家的那些法律法规有要求 我正好摘得有2113,你看一下行不环境影响评5261价、三同时、限期整治法律法4102规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1653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公布,自日起施行)文章来源:《环境保护执法手册》2005年8月版,第6页第二章第十三条 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第四章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第四章第二十九条 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中央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