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我公司与政府签订了污水厂的 城市公共特许经营协议

2021-04-10知识3

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的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特许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实施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收回特许经营权、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并实施临时接管:(一)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情节严重的;(二)不履行检修保养和更新改造义务,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三)擅自转让、出租、质押、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擅自处分特许经营权或者特许经营项目资产的;(四)擅自停业、歇业的;(五)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一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特许经营权的,实施机关应当撤销特许经营权,终止特许经营协议。被撤销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三年内不得参与竞争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权。第四十二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干预特许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的建设主要包括哪些? 主要包括建设过程中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各自的责任、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责任和措施等,也包括了设备及材料采购和建设承包商的选择、项目计划及进度安排。

行政机关不履行特许经营协议,能提起行政复议吗行政机关不履行特许经营协议,能提起行政复议,人民法院是可以依法受理。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解释可知,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

#高速特许经营协议#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燃气特许经营协议范本#供热特许经营协议#城市公共特许经营协议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