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中的“权利用尽”一词,请举例说明,谢谢!在《专利法》详解一书中,我理解的专利权之“权利用尽”是专利权人对自己的专利产品与他人进行过第一次交易,之后的该专利。
专利权用尽问题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又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九条 第一款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该产品不视为侵权产品所以B无权在北京或北京地区以外制造和生产。但是可以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其合法获得的专利产品。专利的地域性是指你在一个国家申请专利,你的专利权只在这个国家受到保护,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是不受保护的。至于地域性的许可涉及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实施许可有多种类型,其中按照实施地区分,有在我国境内的实施许可和在特定地区实施许可;按照实施范围分,有制造许可、使用许可、销售许可及制造、使用、销售全部许可;按照实施条件分。
关于专利权用尽问题 1.中国《专利法》第63条规定了五种不认为是专利侵权的行为,包括:专利权用尽。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