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申报表是否增加纳税人负担? 修订后的申报表主要是据实申报的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表有所增加,但主要是对原有附表的拆分,实质新增仅为《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和《税收优惠明细表》2张附表。对于享受税收协定不构成常设机构待遇等情况的申报,采取简化处理,企业只需填写收入额或经费支出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不需要换算收入额,不需要税务机关核定利润率,不需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在非居民税收征管中涉及较多扣缴义务填报的《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并未增加更多的填报内容,只是为减免税核算工作的需要,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从这个意义上说,基本未增加纳税人填报负担。三、关于实施时间本《公告》实施时间为2015年7月1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和《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自2015年7月1日使用,《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自2016年1月1日使用。
营改增是减少了企业的负担还是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以下回答来自于北京诚力财务代理 对于营改增通俗来讲,就是改变对产品征收增值税、对服务征收营业税的方式,将产品和服务一并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再对“服务”征收营业税,并且降低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务院规划,我国“营改增”分为三步走:第一步,在部分行业部分地区进行试点。上海是首个试点城市;第二步,选择交通运输业等部分服务业服务行业试点。第三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营改增”,也即消灭营业税。按照规划,最快有望在十二五(2011年-2015年)期间完成“营改增”。从上海试点的情况看,“营改增”对于企业而言是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营改增”可以克服重复征税的弊端,对于大部分企业可以降低税负;尤其对于小企业,提高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后,众多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以按照3%的征收率纳税,税负降低明显。百分之七十的企业实现了税负下降。另一方面,试点开始阶段,部分企业会由于生产周期、成本结构等原因,进项税额较少,加之试点范围有限,从非试点地区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出现税负增加的情况。
企业办理业务时哪些做法可增加其纳税负担 实行营改增以后,最主要的是一般纳税人应该索取而不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会增加其纳税负担,因为本应由最终消费者负担的增值税,转嫁到自己身上了,自己成了实际税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