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进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网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3〕30号)文件,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统计局副局长徐一帆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全国经济普查的第一次经济普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3]29号)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制定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以及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及科技开发的投入状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认真做好此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其中,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请中央宣传部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财政部和发改委负责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负责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中央编办负责协调;涉及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民政部负责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质检总局负责协调。中央和国务院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乡镇成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乡镇哪些人员和普查有关系,应该写进领导小组? 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写进领导小组成员,一般包含,乡镇长,副乡镇长(主菅工农畜林),财政所,企菅局,畜牧林业站等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