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巡回法庭法官不固定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是怎样的一个存在?

2020-07-27知识9

巡回法庭怎么样? 巡回法庭制度是指,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在辖区设置巡回地点,定期或不定期到巡回地点受理并审判案件的制度。巡回法庭与现有法庭制度的相同之处在于:1、在辖区内均设有审判场所;2、设置的目的均在于方便群众诉讼;3、同属法院的审判机构,以法院的名义审判案件。不同之处在于:1、巡回法庭的法官不固定;2、法官不长驻法庭,因此,3、与普通派出法庭相比,受地方党政制约更少,办案更加超然、独立。而且,由于没有庭长等行政特征明显的职务设置,法官独立意识、平等意识更强,法庭内务、行政工作可委托非法官人员管理行使,可以在极大程度上突出法院法官本位而非行政本位的特征。巡回法庭是什么 巡回法庭的工作内容是负责二审和再审民商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巡回区内案件一审在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就会到巡回法庭来;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在高级人民法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的人员设置 法官选拔最高人民法院按照“从优选派、严格选拔”的原则,从现任院、庭领导及民事、行政审判部门选派业务骨干到巡回法庭工作。巡回法庭主审法官将每两年进行轮换。现任领导庭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部级专委、二级大法官刘贵祥;副庭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原庭长孔祥俊,民四庭原副庭长周帆;廉政监察员: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原廉政监察员续文钢。什么样的案子可以告到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去 具体看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已于2016年12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28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12月27日法释〔2016〕3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2016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4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12月28日起施行)根据中央审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增设巡回法庭的方案》,为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布局,适应审判工作需要,现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作如下修改:将第一条第一款修改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受理巡回区内相关案件。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湖南四省区。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第三巡回法庭设在江苏省南京市,巡回区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第四巡回法庭设在河南省郑州市,巡回区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第五巡回法庭设在重庆市,巡回区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第六巡回。一审和二审败诉后,通过什么渠道能提交上诉给最高法院巡回法庭?有什么硬性标准吗? 二审是终审,败诉后就不能上诉了。要想穷尽司法救助,还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于确实有错的判决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如果再审被裁定驳回,还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关于再审的具体规定如下:如果二审是省高级法院,下一步可到有管辖权的巡回法庭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但二审是中级法院的话,再审只能到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最好亲自到法院去递交材料,与一审、二审不同的是,除递交纸质材料外,还要把相关材料刻成光盘交给法院,主要递交的材料有:个人身份证件,一、二审判决书复印件,再审申请书,支持再审的理由和证据等。审判监督程序就是悬在不良法官头顶的一把达摩克利斯剑,你敢视法律为儿戏,利剑就敢拿你开刀。什么是巡回法庭 2014年6月,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前所长王公义提出,最高法可能设立华东、华中、华南、西北、西南、华北六大“巡回法院”。每个分区成立一个巡回法院,巡回法院高于省级高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机构设置 人员配置 1、庭长:3名;2、主审法官8名;3、若干工作人员,共计25人左右;4、部分书记员则将由地方法院选拔。行政人事巡回法庭的人、财、物仍将由最高法院统一管理,即从最高法院选派到地方巡回法庭的人员,依旧保留最高法院的编制、工资计算方式等。法院审级在审级上,最高法院设立的巡回法庭,相当于最高法院的派出机构,在审级上等同于最高法院。巡回法庭的判决效力等同于最高法院的判决,均为终审判决。设置目的优化中国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在中国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机构职责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试点人选2014年12月20日,最高法院相关部门已经就试点巡回法庭的人选向全院下发通知,接受报名,工作地点是广东省深圳市和辽宁省沈阳市。庭长经历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51岁法学博士学位;1996年9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干部;1998年11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正处级审判员;2000年9月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正处级审判员;2001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局级审判员;2002年8。

#法律#最高人民法院#法制#法官#法官助理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