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合同是否无效? 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且拒绝权须以明示方式表示,默示则视为追认。无权代理经追认溯及行为开始对本人生效,本人拒绝承认的,无权代理效果由行为人自己。
没有代理权而代理他人签订的合同是否就一定无效 没有代理权而代理他人签订的合同一定无效吗?律师解答: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不一定无效。根据法律规定,该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而无权代理行为的。
没有代理权而代理他人签订的合同是不是一定无效 1、行为仅构成狭义无权代理;此时该合同效力待定,如果被代理人事后追认该合同则该合同有效;如果被代理人未追认该合同,则该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