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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死亡的功能与好处 脑死亡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020-07-27知识12

脑死亡有没有必要救治? 生老病死。生是开始,老是必然,病是常态,唯有死是最难令人接受的。无论是患者还是家属,都不愿意接受自身或家人死亡的现实。以心脏骤停为例,如果及时施救,可能很快心跳呼吸恢复,并能最终苏醒。但如果,心跳呼吸恢复了,人一直昏迷不醒,就可能是进入了植物人状态。而如果心跳恢复了,呼吸没恢复,没有自主呼吸,需要依赖呼吸机来支持呼吸。此时脑干反射消失、脑血流灌注和脑电活动接近于无,脑功能完全丧失,即为脑死亡状态。脑死亡,是指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脑死亡有别于“植物人”,\"植物人\"脑干功能存在,昏迷只是由于大脑皮层受到严重损害或处于突然抑制状态,病人可以有 自主呼吸、心跳和脑干反应,而脑死亡则无自主呼吸,是永久、不可逆性的。脑死亡患者,是不可能再恢复的,最终会生物学死亡(心跳完全停止)。认定脑死亡,是对病人的尊重,也是科学利用医疗资源,不做无意义的事情。所以脑死亡的认定,是现代医学的国际共识,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对于脑死亡,在医疗上确实没有再救治的必要。但对于脑死亡病患的家属,可能会有一些不忍放手的期待,医生往往会维持治疗,以给家属一些时间来接受这样的不幸。随着现代器官移植科学的发展,。“脑死亡立法”的可行性有多少? 既然真有这个问题,我要把几年前不严谨的东西拿出来作大杀器了。大家看看就好,仅供参考。如果有人转载,…“脑死亡立法”的可行性有多少? 背景:脑死亡,通常是指基于全脑功能丧失的死亡标准,包括丧失所有的感受和反应能力(如进食、排泄等),…脑死亡是不是真的就死亡了 【脑死亡的概念】全脑功能不可逆性的永久性停止,称为脑死亡。包括:(一)大脑功能的停止:除运动、感觉之外,思考、感情等精神活动功能,即意识也都永7a64e58685e5aeb931333332626161久性丧失。脑电波消失。如果脑干功能尚存,有自发呼吸,则不能称为脑死亡,只能说是处于“植物状态”。(二)脑干功能停止:脑干有网状结构、脑神经核、延髓血管运动中枢、呼吸中枢等重要结构。因此,脑干功能丧失意味着上述结构功能停止。网状结构功能丧失导致昏迷,脑神经功能丧失则引起对光反射、角膜反身、眼球反射、前庭反射、咽反射、咳嗽反射的消失;延髓功能停止,则自发呼吸停止,血压急剧下降。【脑死亡的判断】目前关于脑死亡的判断标准尚未统一,但大多数是根据意识、呼吸、反射、脑电图等方面进行判断,现将某些国家或地区所制订的脑死亡诊断标准总结如下,供参考(表16-1)。向左转|向右转【脑死亡是真正的死亡吗?脑死亡就是真正的死亡,当生命中枢细胞死亡,一切抢救仅仅是延长脑死亡患者的死亡过程。死亡标准是人们用以衡量与判断死亡的尺度。传统的死亡标准是以心肺功能的停止为标志,即呼吸心跳停止。这个标准非常直观,它不仅是医院、医学院的判断指标,也。为什么要加快脑死亡立法? 全国两会已经拉开序幕。全国人大代表、我国肺移植专家陈静瑜准备了包括加快脑死亡立法在内的三份建议,他认为,采用脑死亡作为死亡标准,将有利于提高器官移植的数量和质量。在2014年我国每百万人口器官捐献率(PMP)仅1.24,远低于美国(25.68)等国家的背景下,陈静瑜代表的“加快脑死亡立法”建议,意义不容小觑。毕竟,目前我国器官短缺问题十分严峻,供体不足相当严重,这就需要避免对供体资源的浪费。可目前,医学上通行的死亡标准是脑死亡和心脏死亡,我国立法却只承认心脏死亡标准,即心脏停止跳动为生命终结。而心脏是一个独立收缩的器官,即使在没有脑神经支配的情况下,心脏还能维持跳动很长时间。如果等到心脏停止跳动再摘取器官,大多已失去移植的价值。所以许多医学家认为脑死亡标准更科学,对器官移植的意义更大。在此情景下,立法部门也宜跟医学人士共同评估脑死亡判定标准的合理性、必要性和最佳出台时机,别让这类呼吁成为“黑匣子议题”。而器官获取和移植及分配,也要公开、透明、可溯源。医学上死亡的标志是?答案是什么 现在的死亡标准基本上是脑死亡判断脑死亡的标准:1、自主呼吸停止 2、不可逆性深度昏迷 3、脑干神经反射消失(如瞳孔散大或固定,瞳孔对光反射消失、角膜反射、咳嗽反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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