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连队财务管理三好五无的要求是什么 为了加强县(市、区,下同)、乡(含镇、厂矿、街道,下同)人民武装部建设,实现民兵、预备役工作正规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民兵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
民兵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章 民兵 第三十六条 民兵是不6261696475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337616637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民兵的任务是:(一)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各项任务;(二)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第三十七条 乡、民族乡、镇和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民兵组织。凡十八岁至三十五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除应征服现役的以外,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民兵干部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不建立民兵组织的单位,按照规定对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进行预备役登记。第三十八条 民兵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二十八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为基干民兵;其余十八岁至三十五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为普通民兵。根据需要,吸收女性公民参加基干民兵。陆海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城市有特殊情况的单位,基干民兵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民兵是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预备役是公民在军队外所服的兵役。义务兵和志愿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欣雅图表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基层武装部请示报告制度篇一:基层武装部工作制度基层武装部工作制度一、学习制度建立每周一天的政治业务学习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指示精神,交流工作经验,钻研本职业务。二、办公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专武干部和基干民兵营长、教导员集体办公会,总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研究安排工作,查找问题,制定措施。三、计划制度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制订年度和季度工作计划,报区人武部批准后实施。四、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民兵连长会议,检查了解任务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步工作。五、值班制度。重要节假日和执行重大任务期间要坚持昼夜值班,保持通信畅通,并安排好应急分队和民兵连的战备值班。六、报告制度。平时要及时主动地向同级党委、政府和区人武部请求报告工作,凡超越基层武装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均要按级请示。七、总结制度。基层武装部每次带领民兵完成急给险重任务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八、请假制度。专武干部离开岗位一天以上,应向区人武部请销假。篇二:基层武装部“十项”工作制度基层武装部“十项”工作制度民兵工作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