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捡个号牌挂上就敢上路?万州男子耍“小聪明”却被交巡警一眼识破

2020-07-27新闻16

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全面推进落实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中,严厉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可仍有一部分司机知法犯法。这不,一货车司机为节省费用,把捡来的一块车牌挂在车上“大摇大摆”上路。结果,被心细的交巡警发现端倪,逮了正着。

近日,交巡警支队龙沙公巡大队在辖区开展巡逻。“这个车牌号很眼熟,车辆外形怎么跟之前不一样了?”10时许,在河口场镇路段,一辆车牌号为渝F03***的大货车缓缓驶来。心细的民警发现这个号牌的车辆曾到大队接受过处罚,但车辆外形却与之前不一样了。于是,民警立即拦停车辆进行检查。

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号牌果然“有问题”,该号牌的登记信息与车辆不相符,涉嫌套牌。“你这个车牌是怎么回事儿?使用其他机动车的号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你晓得不?”在民警的追问下,货车驾驶人程某(33岁,万州人)说出了实情。

原来这块号牌是程某捡到的。程某说,这辆车的原号牌是属于运输公司的,使用原号牌在工地上拉货跑生意,每年需要给运输公司上缴费用。为了节省这笔费用,他就挂上了捡来的车牌,企图莫混过关。虽然知道套牌违法,但心里总抱着一丝侥幸,以为不会被交巡警查到,没想到……

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之规定,民警依法收缴了违法套用的号牌,并对程某做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

在全面推进落实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中,交巡警重拳整治货车突出问题。严查货车闯禁、闯红灯、超速、逆行、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非法改装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严防超限超载车辆、隐患车辆上路行驶,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在此,交巡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对于那些想动歪脑筋的人,不要再心存侥幸铤而走。因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小聪明”,都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惩处。

法律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信息发布丨万州交巡警

#违法违规行为#交通事故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