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含义 “安全2113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5261全放在首位,不能4102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1653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扩展资料:安全生产法出台的目的及意义:《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格局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管理、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一是明确国务院以及地方人民政府、政府各工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和职能,具体体现在第一章《总则》第8、9、10、11、13、14、15条和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以及其他相关条款之中。为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公开、公正执法提供了依据。二是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怎么理解的?“ 安全第一:安全与生2113产并重,当安全与5261生产矛盾时,首先考4102虑安全。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把可能导1653致事故发生的所有机理和因素,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综合治理:认真治理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