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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税务机关是否有权进行行政处罚 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户数与金额

2020-07-18知识7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定义与范围是怎样的 何为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及范围听证程序是指国家机关作出决定之前,给利害关系人提供发表意见、提出证据的机会,对特定事项进行质证、辩驳的程序,其实质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缴纳罚款的期限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 参考答案:B解析:当事人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谁知道税务机关是否有权进行行政处罚 经查,该企业被举报的偷税行为属实。A 企业在2009年-2010年期间采取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少列、不列收入的方式偷逃税款110万元。因此,某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决定对A 企业追征其2009年-2010年所偷逃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向A 企业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通知书》,拟对A 企业的偷税行为处以其所偷逃税款1倍的罚款。A 企业收到《税务行政处罚通知书》后,在限期内提出了听证申请。在听证过程中,A 企业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第一款“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某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可以追征其2009年少缴的税款和加收滞纳金,但不应进行行政处罚。而某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则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八十六条“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A企业2009年的偷税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法理分析1、《行政处罚法》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施行,《征管法》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第七条第一当事人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参考答案:D税务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纳税人哪些内容 税务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636f7079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37616539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哪些行政处罚可以申请听证? 一、根据《中华百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改)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度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知〉、〈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6〕第190号)中《税务行政处罚听道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内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税务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容”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如何界定,如何处理 看具体情况。税务机关执行税务行政处罚的必须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税务行政处罚的原则,是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时必须遵守的准则。它既要保障税务机关有效实施税务管理,又要监督税务机关正确实施税务行政处罚,保护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税务行政处罚的原则有:一、处罚法定原则 税务行政处罚涉及到税务征收管理权,涉及到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权利,应当采用法定原则。税务行政处罚的法定原则,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处罚设定权依据是法定的。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行为,只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予税务处罚的,才受处罚,否则不受处罚。第二,实施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及其职权是法定的。税务行政处罚由有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的税务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实施,无税务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不得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第三,处罚的程序是法定的。税务机关实施税务行政处罚,不仅要求实体合法,也要求程序合法。第四,受处罚的行为法定。即法无明文规定不受罚。二、处罚公正、公开与过罚相当原则 公开,一是指有关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的规定要公布,使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事先了解。如果不公布,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不知道,不得作为税务行政处罚的依据。二是指税务机关依法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要公开,这样算不算因逃避缴纳税款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 1。张三是A公司的企业法人,A公司去年因为逃避缴纳税款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现在张三个人名下一商铺月租金5万元,因没有缴纳营业税被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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