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的公文文种是 2012年中央办2113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党政5261机关公文处理工作4102条例》第八条规1653定,公文的种类共15种,其中“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 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十三)。
属于法定行政公文文种的有哪些?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最新版本有15种,分别是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比2000年8月的版本多了决议和。
决定和决议有什么区别 决定和决议的区别如下: 匿名用户 1级 决定和决议的区别如下:1、从制作程序上区分“决议”须经某一级机关或组织机构的法定会议对某一议题进行集体讨论,由法定多数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