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新税法 企业负担 新税法对我们个人及企业有何影响

2021-04-09知识4

新税法实施后旧法要不要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此文件对于所得税实务中几个亟待明确的问题进行了说明。。

请教~~新税法下开办费如何处理? 一、两种处理方法都可以。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9b9ee7ad9431333366306535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二、二者区别主要在会计处理、所得税缴纳的区别。一、将开办费作为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的次月,不低于3年分期摊销。1、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2、税收扣除额:指按税法规定允许在本年度税前扣除的金额。3、纳税调整额:纳税调整额=会计摊销额-税前扣除额。结果是正数为调增所得额,负数为调减所得额。4、尚未扣除额:指允许在以后年度税前扣除的金额。第一年尚未扣除额按本年度纳税调整额填写,以后年度的尚未扣除额=上期尚未扣除额-本年税前扣除额。二、费用发生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即可。《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中有规定,筹办期的定义,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开办费是指。

新税法对企业带来哪些方面的影响? 有利于企业资金的流动更新技术,激发他们的创业热青

#新税法 企业负担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