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公开招标报名不足三家 按 招标投标法规定,满足资质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终止招标。
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如何处理? 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八条第一款,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分包招标不够三家怎么办 五、杨振中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手机:15110172119(微信同)邮箱地址:yzz03@163.com 网址:www.jingsh.com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2层 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