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商场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2013年5月1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该批货物分三期交货,货款于每次验货时[单选题]甲商场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2013年5月1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约定交付货物后60日支付货款。乙公司于2009年6月5日如期向 正确答案:D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主要是对破产法上债务人财产范围和债权申报人权利。在本案中,乙公司在人民法院受理有关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之前,就已完成货物交付,但尚未收到。
2004年12月10日,甲从乙处购买了一批商品,甲于2005年1月1日发现该批商品质量不合格,但因忙于事务一直未向乙主张权利。2005年6月20日,甲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甲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期间和诉讼时效的中止。根据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其诉讼时效为1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