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于工资发放的时间规定 劳动合同法2113关于工资发放时间:1、《劳5261动法》第4102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1653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能附加任何不合理条件。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发放时间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工资的支付形式为货币支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作出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劳动法对工资发放时间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1、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通常在下个月支付上个月的工资,这是允许的,比如5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