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可不可以不先垫付伤者医药费? 如果伤者病情很重,因为赔偿金没有及时垫付而造成严重后果怎么办?
各位律师好: 我朋友前天晚上驾驶一辆小型货车(该车是二手车,只有交强险,而且保险没有过户)在一没有路灯的二级路上行驶,由于车电路出了故障,整车灯光熄灭,于是他把车靠在了一段相对宽而直的路段边上,但是由于路面太窄,车身还是占了车道一米多宽。然后他去叫修理工,忘记在后面放警示标记。后来一辆摩托车从后面驶来,车上共二人。撞在了货车左轮上(摩托车驾驶员没有驾驶证,摩托车没有牌照,驾驶员和搭车的都没有戴头盔)。等他回来发现出事就打电话报警和120救人。摩托车驾驶员手臂受伤,同车的受伤严重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者是从摩托车上摔在公路上,头部受伤。我想问这事故应怎么划分责任和应怎么赔偿? 他在这起事故中要占多少责任?能找保险公司赔吗? 谢谢详细解答!!! 经过你的陈述,该案中你朋友的责任应该较大!责任认定有公安机关来认定,根据我的办案经验来看,估计是你朋友的主要责任,对方摩托车次要责任,死者无责。。
凭什么潮汕站不让摩托车进 交通会太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