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编制会计分录。 1:张三,李四,王五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00元,张三,李四,王五持股比例为50%,30%,20%。按照章程规定,张三一次缴足5000000元,存入银行,李四投入固定资产,评估确认为3000000元,王五以其专利权出资,经过评估为2000000元。借:银行存款500万固定资产300万无形资产-专利权200万贷:实收资本-张三500万李四300万王五200万2:A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7月1日向银行借入一笔生产经营短期借款1000000元,期限6个月,年利率6%。根据和银行签署的借款协议,该借款到期后一次归还本金和利息。(1)借入时借:银行存款100万贷:短期借款100万(2)每月末计提利息时借:财务费用=100*6%12=0.5万贷:应付利息 0.5万(3)到期还本付息时借:短期借款100万应付利息=0.5*6=3万贷:银行存款103万3:从G公司购买下列原材料,货款以商业汇票结算。增值税率17%。甲材料1600千克 每千克10元 计16000元乙材料800千克 每千克15元 计12000元假设上述款项为不含税价借:材料材料-甲材料16000元乙材料12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行税=(16000+12000)*0.17=4760贷:应付票据32760元4:以银行存款支付上述材料运费2400元(有专门运输发票,进项。
公司注册资金的分期缴付时是否要受《公司法》二十七限制? 问题一:不可全为实物问题二:是问题三:按第二次出资额的比例计算,除非你已缴足30%货币出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编),关于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解释:本条第三款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强调货币出资的重要性,有利于公司设立和开展先期的业务活动。对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万元的,不能分期付款,应当实缴3万元,其中30%应当是货币资本。对注册资本为3万元以上,分期缴付的出资,每一期出资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当期出资的30%,但在前几期出资中货币出资总额已经达到注册资本总额的30%的,不在此列;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为10万元,因此,应至少实缴3万元货币和7万元非货币财产。在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情况下,不论法定资本额有多高,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均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虽然释义不像司法解释具有强制效力,但毕竟是由全国人大所出版,在实践中也是具有指导意义的,你如去进行工商登记,工商局也会照此标准执行。
如果法律规定注册资本可以分次缴足,则注册资本在缴足前不等于实收资本 楼主好,解决你的这个疑问,需要你弄明白几个重要的概念.注册资本:又称核定资本,是公司成立时注册登记的资本总额.注册资本是否应为实缴资本,因公司形态与设立方式不同而有不同规定.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募集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