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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报酬如何计算 破产管理人内涵

2020-07-26知识9

破产管理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 一、管理人的概念破产案件中的“管理人”是一个什么概念呢?它是一个机构的名称吗?抑或是一种职务的名称?小编认为,管理人不是机构的名称,而是职务的名称。。破产管理人的概念是什么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关于破产管理人的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答案是b c第三章 管理人第二2113十二条5261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4102定。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1653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第二十三条 管理人依照本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第二十四条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第二十八条 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第二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管理人辞去职务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破产管理人报酬如何计算 破产管理人的报酬如何计算《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根据《确定管理人报酬规定》。破产管理人报酬的规定有哪些破产管理人报酬规定如下第一条管理人履行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职责,有权获得相应报酬。管理人报酬由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据本。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有这样一个案例:破产管理人在清理某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资产时,发现该公司仓库中存有大量的过期农药,有人上门要求收购该批过期农药,且出价可观。环保部门要求将该批农药销毁,处理费用40万元须从破产财产中支出。破产管理人是否有权选择对该批农药的处理方案?还是作为破产财产的变价事项交由债权人会议讨论决定?如果破产管理人拟定出售该批农药,那么,取得的价金则作为破产财产变现收入,对债权人进行清偿,该方案固然能够取得债权人会议的通过;如果选择销毁的方法,要从破产财产中支出40万元费用,必然减少债权人的债权受偿金额,债权人从自身的利益考虑,不会同意该方案。如果债权人会议决议选择出卖该批农药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破产管理人应否执行该变价方案?如果该批农药出卖后导致买受人损失,应当由破产财产承担赔偿责任,还是应该由破产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对这样的具体问题,破产法没有具体规定,那么破产管理人如何处理?有关权利人享有怎样的权利?这就需要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决定。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是破产管理人行使职权的大前提,大前提给出了,具体情形如何处理的结论,就可以自然地推导出来。笔者所在的基层法院在2009年受理了一起破产案件,指定。破产管理人如何认定利害关系根据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与本案有利害关系者,不得担任管理人。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以下。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破产管理人具有怎样的法律地位因为破产管理人概念的差异,从性质上规定了管理人法律地位的差异。所以,探讨有关管理人的各种学说也就是在探讨管理人的不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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