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例律 唐律疏议 是同一本吗 不是一回事名例律产生是由战国时期著名的改革家李悝编撰《法经》中的《具法》演化来的。《法经》共六篇:一为《盗法》,二为《贼法》,三为《网法》,四为《捕法》,五为《杂法》,六为《具法》。《具法》位居最后一篇,其作用相当于近代法典中的总则部分。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中,商鞅改法为律,成为《具律》。汉承秦制,萧何作《九章律》,里面就有《具律》。魏国在汉律的基础上制定《魏律》(也叫《曹魏律》),将《具律》改成\"刑名\",置于律首。《晋律》在刑名之后加上\"法例\"一篇。《北齐律》而把\"刑名\"和\"法例\"合成\"名例\"一篇,名例律。丰富了总则,精简了分则。这种“总则在前,分则在后“的模式为后世影响很大。主要内容:按犯罪情节的轻重给予加刑或减刑的法律规定.《唐律疏议》原名律疏;又名唐律、唐律疏义、故唐律疏义,是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亦为中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共三十卷。
为什么说 唐律疏议 的出现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唐律疏2113议》总结以往各王朝5261的立法经验及4102其司法1653实践,折中损益,使专之系统化和周密化,属故其立法比较审慎,内容比较周详,条目比较简明,解释比较确当。其立法理论依据儒家学说,并以封建伦理道德为其法律思想基础,因此是维护封建经济基础及其上层建筑、调整各方面社会关系的主要工具。为以后历代刑律的蓝本。通过唐朝与周边各国频繁通使和文化交流,《唐律疏议》对古代亚洲各国法典亦产生重大影响。古代日本、朝鲜、越南等国的立法,大都摹访《唐律》。国际法制史学者将《唐律疏议》与欧洲的《罗马法》相提并论,并视之为古代“中国(华)法系”的代表著作。
《唐律疏议》是一本什么 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亦为中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 事法典。三十卷。唐朝法律制度基本上沿袭隋朝。唐初以隋《开皇律》为蓝本制定《武德律》,于武德七年(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