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可再生能源民间合作组织是不是联合国组织? 不是,联合国网站的机构框架下没看到这个组织
联合国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会议的研究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可为3类:(1)大中型水电。(2)新可再生能源,包括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现代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3)传统生物质能。在中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指除常规化石能源和大中型水力发电、核裂变发电之外的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小水电、地热能以及海洋能等一次能源。这些能源,资源丰富,可以再生,清洁干净,是最有前景的替代能源,将成为未来世界能源的基石。地热资源是指在当前技术经济和地质环境条件下,地壳内能够科学、合理地开发出来的岩石中的热能量和地热流体中的热能量及其伴生的有用组分。地热资源按赋有形式可分为水热型(又分为干蒸汽型、湿蒸汽型和热水型)、地压型、干热岩型和岩浆型4大类;按温度高低可分为高温型(>;150℃)、中温型(90—149℃)和低温型(℃)。地热能的利用方式主要有地热发电和地热直接利用两大类。不同品质的地热能可用于不同的目的。流体温度为200—400℃的地热能,主要可用于发电和综合利用;150—200℃的地热能,主要可用于发电、工业热加工、工业干燥和制冷;100—150℃的地热能,主要可用于采暖、工业干燥、脱水加工、回收盐类和双循环发电;50—100℃的地热能,主要可用于温室、采暖、家用热水、工业。
联合国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会议的简介 1981年8月10日至21日由联合国主持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召开的研究能源问题的大型国际会议。出席会议的有135个国家的代表团和联合国所属的34个国际组织及32个政府间组织的观察员,参加会议的总人数约5000人。联合国秘书长和许多国家的政府首脑到会发表了讲话。会议期间还举办了国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展览会。会上通过了《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与利用的内罗毕行动纲领》(简称《内罗毕行动纲领》)。这次会议是根据1978年12月20日联合国第33届大会第148号决议召开的。会前曾召开过4次筹备会议,并设立了按专业划分的10个特设专家组:水力、薪炭、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油页岩和焦油砂、海洋能、畜力、泥炭。这些专家组都于会前提出了技术报告。会议还就能源规划、研究示范、资料交流、教育培训、资金筹集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会议准备工作比较充分,但是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不同,一能源供需状况相差悬殊,会议上意见分歧明显,会议结果未尽达到预期目的。特别是筹资援助发展中国家的议项没有落实,为后来炎内罗毕行动纲领》的贯彻执行留下了障碍。会议的积极作用是,动员了国际社会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引起重视。同年联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