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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抵消权是单方 法定抵消权咨询

2020-07-26知识12

下列行为中,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是() 正确答案:AB.抵消权是形成权,但约定抵销也可单方行使吗? 合意只是约定抵消权时的合意—双方合意赋予某一方或双方这一形成权,是双方约定抵消权由某一方在某种情况下行使,而一旦约定了抵消权及其行使时的条件,抵消权人在行使抵消权时就完全是单方面的了~要把约定抵消权的双方行为和行使抵消权的单方行为区分清楚~法定抵销权具有溯及力是什么意思,能不能举例子,再说明法理基础,谢谢 抵销权的溯及力,所谓债务抵销的溯及效力,是指债务抵销使相互间债的关系溯及最初得为抵销时,按照抵销数额而消灭的法律效力。通常抵销权成立的时间与实际行使抵销权的时间并不一致,权利人行使抵销权能否溯及至抵销权产生之时,我国未就此作出明确规定,以致司法实践缺乏统一标准。一、举例如下:甲装修公司欠乙建材商场贷款5万元,乙商场需付甲公司装修费2万元。现甲公司欠款已经到期,乙商场欠费已过诉讼时效,甲公司欲以装修费充抵贷款。解析:此时,按照法定抵消权具有“溯及力”,则甲公司有权主张抵消。甲对于乙享有的债权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取得了法定的抵消权,即诉讼时效经过后,他行使法定抵消权,溯及至享有抵消权那天。如果在期间内未取得抵消权,则不能作为主动债权抵消。简单来说,如果在甲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乙又享有了对甲的债权,即双方互负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1333366303762债务。若是在甲债权的诉讼期间以外,才互负债务。则甲的债权不能作为主动债权主张抵销。如果甲对乙享有法定抵消权之前,乙欠甲的债务已过诉讼时效,那么甲就永远不享有抵消权。二、法理基础:我国法律虽然未明确规定这一溯及效力,但学界通常认为我国法定。抵销是单方法律行为? 法定抵销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当事人一方只要在以上四个要件同时具备的情况下主张抵销,抵销即可成立。但应当通知对方,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抵销生效。双方当事人均可以主张抵销的条件:债务到期、债务标的物种类或品质相同。以下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抵消权为什么是形成权 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又有人称之为能为权、变动权等。形成权的主要特征在于:权利人可以以自己的意思表示行使形成权,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终止。形成权按其作用有三种:有能使法律关系发生的形成权,如本人对无权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承认权;有能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的形成权,如选择之债的选择权;有能使法律关系终止的形成权,如撤销权、抵销权。法定抵消权咨询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法定抵销权的构成要件,什么时候可以抵销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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