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国家示范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如何评定呢? 国家示范社评定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评定程序:(一)工作组根据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其 他业务主管部门联合审定的推荐意见,对示范社申报材料进行 审查,。
如何发展合作社示范社 2009年8月31日,农业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从国家层面开始在全国推进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引导合作社规范发展。2010年6月11日,为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要求,按照农业部等11部门《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确定的示范社建设目标和主要内容,结合各地示范社建设经验,农业部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试行)》)。《标准(试行)》的制定,有利于指导各地广泛深入开展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有利于推动合作社规范化、上水平发展,对于率先培育一批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具有重要作用。《标准(试行)》中对合作社示范社的创建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1)民主管理好。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设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满2年。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独立的银行账号。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齐全。根据本社实际情况并参照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制订章程,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社务公开制度、议事决策记录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并。
如果查询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审批结果,随着国家合作经济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专业合作社将有机会通过申报成为省级或者国家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并得到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