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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电话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2021-04-09知识1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14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材料的起草;负责局机关会务、文电、机要、印章、信访、安全、统计、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系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局机关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开展系统综合性调研;组织系统新闻宣传报道和政务信息工作;承担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和物资装备的采购和管理工作;协调督促系统工作制度和各项工作的落实。(二)财务装备处拟订系统财务收支、内部审计等管理规定和办法;负责贯彻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及会计制度;编制系统经费预算方案并组织检查落实;负责系统年终决算的编报及汇总工作;负责系统基本建设和物资装备的资金审核和协调管理,协同市局有关处室管理系统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工商行政管理收费项目、标准的执行,组织指导系统票据(证)的管理工作;承担市局日常会计的核算工作;指导系统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配合市局内审小组组织内部审计。(三)政策法规处拟订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立法规划,组织协调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以及相关的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六)依法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委托,承担有关方面的反垄断工作。(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九)指导广告业。

厦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哪里? 厦门工商行政管理局位于湖滨南路11中对面,从厦大坐15路车到长途汽车站下往回走一段就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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