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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行政处罚标准、程序及依据 稽查做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

2020-07-26知识13

税务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纳税人哪些内容 税务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636f7079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37616539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中,对税务所 税务局的处罚不服,行政复议机关是什么? 对税收行政处罚不服2113,只能向做出处罚5261的稽查局、税务所所在4102的地税局提起复议。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1653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这种组织的特征是:第一,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第二,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第三,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包括公安、司法、海关。工商管理、教育、卫生等部门,都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扩展资料:《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六条 对各级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第十七条 对各级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地方税务局或者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对地方税务局的行政复议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八条 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税务稽查行政处罚标准、程序及依据一、处罚事项及标准:1、偷税:处以所偷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逃避追缴欠税:处以欠缴。税务处理决定与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同时作出如何处理?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本来就是税务处理决定的法律程序,先有处理决定,才有处罚决定~不一样的话,呃~税务机需要收回重写。怎样撤销稽查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办法有二:其一、提起行政复议;其二、提起行政诉讼。一、公民有权提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二、公民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执行人不履行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应采取哪些措施?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八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第157号)第六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稽查局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六十三条规定:“经稽查局确认的纳税担保人未按照确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滞纳金的,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第六十四条规定:。税收征管法2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为什么可以由税务所决定? 税务所具有2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权,这项职权是法律赋予的。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够实施行政处罚。要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主体一般情况下应当是行政机关(特殊情况的授权和委托除外),该行政机关必须具有行政处罚权,该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那么税务所是否是税务机关?是否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权限是什么?一、税务所属于税务机关我们知道,税务机关是代表国家实施税收征收管理的主体。但税务机关是一个统称,根据目前国家行政机关设置的相关规定,税务机关分为不同层级,有着不同名称,还分了许多内设部门、直属机构等等。为了明确征税主体的范围,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根据该条规定,税务所是和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稽查局(即: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一样的税务机关,具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二、税务所具有行政处罚权我国。谁知道税务机关是否有权进行行政处罚 经查,该企业被举报的偷税行为属实。A 企业在2009年-2010年期间采取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少列、不列收入的方式偷逃税款110万元。因此,某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决定对A 企业追征其2009年-2010年所偷逃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向A 企业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通知书》,拟对A 企业的偷税行为处以其所偷逃税款1倍的罚款。A 企业收到《税务行政处罚通知书》后,在限期内提出了听证申请。在听证过程中,A 企业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第一款“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某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可以追征其2009年少缴的税款和加收滞纳金,但不应进行行政处罚。而某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则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八十六条“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A企业2009年的偷税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法理分析1、《行政处罚法》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施行,《征管法》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第七条第一。行政复议中,对税务所 税务局的处罚不服,行政复议机关是什么?对税收行政处罚不服,只能向做出处罚的稽查局、税务所所在的地税局提起复议。比如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税务局稽查局对某纳税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该纳税人对罚款决定不服,向稽查局的主管税务局 正确答案:CE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对罚款决定不服,在申请行政复议前不要求先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是提供相应的担保。所以选项A错误。申请人和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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