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交纳的增值税在哪个科目反映 已交纳的增值税在应交2113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反映5261。“应4102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1653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实际已交纳的增值税等;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等;期末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分别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已经缴纳的增值税计入哪个会计科目?已经缴纳的增值税计入哪个会计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都“应交”了肯定是负债类阿?
什么情况下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的科目? 财会【2016】22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有两种适用情况:1、核算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预缴增值税的事项,根据国税发[2010]40号第九条的规定,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这种情况下,预缴的增值税需要通过“已交税金”进行核算。2、根据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七条: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这种情况下,预缴的增值税也需要通过“已交税金”进行核算。扩展资料:按照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等二级明细科目。同时,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